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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编制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提前启动学校支出规划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强化重大战略、重点工作财力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落实国家和学校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总揽全局,以学校层面视角谋划工作、安排经费、编制学校预算及支出规划。

(二)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缓解学校收支矛盾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自2020年起,国家持续压缩对学校的财政拨款,每年金额达1个多亿,学校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科学、合理配置资产设备预算。

(三)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的设置

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的原则,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特别是“六大财政专项”和“哲社繁荣计划”需从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库中挑选60%以上的指标进行设定(指标库详见附件20)。

 (四)聚焦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

自2023年起,财政部、教育部开始全面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系统以项目为载体,将学校的人员、工资、项目、资产、合同、政采、财务等信息全部收集,并通过系统“一体化”开展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金支付(财政资金)、预算调剂、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业务工作。中间有一个环节出现偏差或者处理不当,将造成资金无法支付。请相关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应结合2023年上半年一体化系统使用的实际经验,充分论证、理顺流程、通力合作、准确研判、合理编报,避免后续预算不可执行或频繁调剂。

(五)重点关注关于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体系,结合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新增资产预算,提高新增资产配置编报的科学性。凡达到资产标准、办理资产入账的,如新增的设备、车辆、家具、土地、房屋、软件、图书等,以及租用的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均应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单价100万以上的设备,还应列明设备使用频率、主要规格参数、设备购置的必要性以及单位查重情况等内容。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货物、工程、服务类型,细化填报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品目、预算金额等信息,并反映专门采购中小企业产品预算金额。列出拟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金额和拟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填报,全口径反映各单位政府采购情况。

二、项目文本填报注意事项

1.各专项的立项依据、实施方案等力求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计划根据项目的申报金额填写,细化到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且总金额与项目金额相一致。

3.支出明细主要填写各专项的子项目的支出明细情况,按照“项目-活动-子活动-分项支出-标准(价格)-支出计划”的层次编报,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且总金额与项目金额相一致。

4.教育部对绩效指标的审核日趋严格,且每年年末各单位需要填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所以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要力求做到符合规范、科学合理、可评价性强、代表性强、细化量化定量指标多、“绩”“效”“满意度”指标全面覆盖等。由于最新的指南还未发布,具体编制可参考《附件18-2023年度教育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试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9-2024年度部门一上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要求,“六大财政专项”和“哲社繁荣计划”需从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库中挑选60%以上的指标进行设定,指标库详见《附件20-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指标表(六大财政专项+哲社繁荣计划)》。

三、预算编制内容

2024年“一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完成项目入库储备工作,主要编制项目文本、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内容;第二阶段,完成项目细化及预算编制工作,主要完成收入支出预算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编制等内容,并完成人员信息、资产信息等数据更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组织部

1.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基础教育管理专项经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教育振兴乡村专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4.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二)教务部

1.编制财政专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附表1-2024年本科生学费收入预算表》

3.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4.编制《附表13-2024年本科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

5.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6.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三)科研院

1.牵头编制财政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牵头编制非财政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纵向、横向)” 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2024年“一上”预算按照预测情况编制)

3.编制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机构运行费”的经费预算。(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4.牵头编制《附表6-2024年科研事业收入预测表》

5.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6.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7.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四)人文社科处

1.配合科研院编制财政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2.配合科研院编制非财政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纵向、横向)” 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

3.配合科研院编制《附表6-2024年科研事业收入预测表》

4.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5.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6.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7.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五)研究生院

1.编制《附表2-2024年研究生学费收入预算表》

2.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3.编制《附表14-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

4.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5.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六)学科建设处

1.编制财政专项——“双一流引导专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2024年“一上”预算按照教育部专家评审后的金额编制)

2.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3.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4.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七)人力资源部

1.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高层次人才计划专项经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3.编制《附表11-2024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

4.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5.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八)学生工作处

1.编制财政专项——“管理改革绩效拨款(学生资助部分)”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附表1-2024年本科生学费收入预算表》

4.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5.编制《附表13-2024年本科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

6.编制《附表14-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

7.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8.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九)国际合作交流处

1.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出国留学生经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对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专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4.按照涉密项目的要求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生态合作项目”的相关预算。(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5.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6.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7.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对外合作与发展处

1.做好“捐赠配比资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相关捐赠协议、捐赠方简介、银行进账单,做好符合申报捐赠配比资金的项目审定工作。

2.编制《附表9-2024年捐赠收入预算表》

3.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4.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一)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1.牵头组织、汇总、审核、编制学校全口径政府采购预算。一是“项目支出”政府采购,包括“六大专项”、基建财政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各类司局级财政项目、非财政科研项目(纵向、横向)、非财政自筹基建项目等;二是“基本支出”政府采购,包括各单位校管专项经费、行政经费、创收经费、部门专项经费、地方财政专项(包括省、市等)等。【未纳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2024年不得采购】

2.汇总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汇总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二)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1.牵头组织、汇总、审核、编制学校全口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是“项目支出”新增资产配置,包括“六大专项”、基建财政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司局级财政项目、非财政科研项目(纵向、横向)、非财政自筹基建项目等;二是“基本支出”新增资产配置,包括各单位校管专项经费、行政经费、创收经费、部门专项经费等。【未纳入2024年资产预算的,2024年不得购置】

2.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编制《附表8-2024年投资收益及合作办学收入预测表》

(十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编制财政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购置类)”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2024年“一上”预算按照教育部专家评审后的金额编制)

2.编制《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

3.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4.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四)总务部

1.编制财政专项——“管理改革绩效拨款(电费部分)”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附表5-2024年本、研住宿费收入预算表》

3.编制《附表10-2024年后勤、经营收入预算表》

4.编制《附表12-2024年水电暖物业经费支出预算表》

5.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6.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五)基建与修缮处

1.编制财政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房屋修缮类)”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2024年“一上”预算按照教育部专家评审后的金额编制)

2. 编制财政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础设施改造类)”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2024年“一上”预算按照教育部专家评审后的金额编制)

3. 编制财政专项——“南湖校区基础实验楼”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4. 编制财政专项——“南湖校区前沿科学中心”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5. 编制非财政项目——“南湖校区基础实验楼”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6. 编制非财政项目——“南湖校区前沿科学中心”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7.编制学校2024年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包含房贴、公积金等。

8.编制《附表16-2024房租收入预算表》

9.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10.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六)安全学院

1.编制司局级财政项目——“教育管理与改革专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七)国际学院

1.编制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来华留学教育”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 编制财政基本支出拨款——“其他留学教育”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附表3-2024年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表》

4.编制《附表15-2024年留学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

5.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6.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八)继续教育学院

1.编制《附表4-2024年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办班等收入预算表》

2.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十九)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1.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开放运行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仪器设备购置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4.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5.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二十)深部岩土国家重点实验室

1.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开放运行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3.编制财政专项——“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仪器设备购置费)”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4.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5.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二十一)图书馆

1.编制财政专项——“捐赠配比资金(图书资料购置部分)”的项目文本、支出计划、项目测算信息、项目绩效、新增资产配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待教育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编报,预计7月中旬下达)

2.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二十二)其他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直附属单位等

1.根据要求,编制相关预算表格

2.编制《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

3.编制《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套表数据,后期财政部江苏监管局、教育部财务司将会对数据进行专门复核及审核,若数据有误将会影响学校的财政拨款。

2.报送部门

(1)请将《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2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cong0524@126.com。

联系人:刘聪      联系电话:83590236

       附表21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请咨询张帆老师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83590285

(2)请将《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招办采购管理科(行健楼C215),电子版发至邮箱cgb@cumt.edu.cn。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83590285

(3)请将除附表21、22以外的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联系人:戴婕、潘勇、崔磊       联系电话:83590223

3.报送时间:

(1)除附表17以外的材料请于7月7日前报送相关部门;

(2)附表17待教育部下达预算控制数后,再通知报送的具体时间。

附件:

附表1-2024年本科生学费收入预算表(教务部、学工处).xlsx

附表2-2024年研究生学费收入预算表(研究生院、管理学院).xlsx

附表3-2024年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预算表(国际学院).xlsx

附表4-2024年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办班等收入预算表(继续教育学院).xlsx

附表5-2024年本、研住宿费收入预算表(总务部).xlsx

附表6-2024年科研事业收入预测表(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处).xls  

附表7-2024年地方拨款收入表(学科处、教务部、科研院、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学工处、国际处等).xls

附表8-2024年投资收益及合作办学收入预测表(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xlsx

附表9-2024年捐赠收入预算表(对外合作与发展处).xls

附表10-2024年后勤、经营收入预算表(总务部).xls

附表11-2024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人力资源部、基建与修缮处).xls

附表12-2024年水电暖物业经费支出预算表(总务部).xls

附表13-2024年本科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学工处、教务部).xlsx

附表14-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学工处、研究生院).xlsx

附表15-2024年留学生奖助学金支出预算表(国际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xlsx

附表16-2024房租收入预算表(基建与修缮处).xlsx

附表17-2024年预算申报文本.xls

附件18-2023年度教育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试行).pdf

附件19-2024年度部门一上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注意事项.docx

附件20-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指标表(六大财政专项+哲社繁荣计划).zip

附表21-2024年新增资产(设备、软件、车辆、房屋、土地)及政府采购(货物类)申报表.xlsx

附表22-2024年政府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预算申报表.xlsx

财务处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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