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二级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2号)相关规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工资薪金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政策每人每年仅可以享受一次。
2022年1月发放全校绩效时,当时在职的教职工已经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的优惠政策(可登录自己的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查询)。因此,本次通知主要面向2022年度新入职且尚未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政策的教职工,该部分教职工如需发放科研绩效、奖励性绩效等可仍以二级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发放。具体操作流程:
1、新进教职工如需发放科研项目绩效,(只限一个科研项目,且确保余额、额度充足),需要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详见附表1)纸质版(纵向科研项目发放需科研院审核并签章)给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根据新进教职工提交的“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填写 “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汇总表”(详见附表2)。将各位教职工提交的“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和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以及院领导签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汇总表”纸质版于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交至行政楼C11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geshui@cumt.edu.cn。
友情提示:上述发放内容,若需采取年终一次性奖金方式扣税,请不要在人员经费系统预约发放!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谈老师,电话:83590193。
附件1: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
附件2: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汇总表
财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