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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8来源:财务处

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基建与修缮处、图书馆等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本内容

(一)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附件1

主要包括截至20207月底资产存量情况、2021年计划报废情况、2021年新增资产情况。(涉及部门: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

(二)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明细(附件2

主要包括设备主要规格参数、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等内容。(涉及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资产明细(附件3

主要包括设备主要规格参数、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等内容。(涉及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附件4

主要包括学校人员编制情况、截止到20207月底人员构成情况及超编说明、2019年末人事统计报表、201981日至2020731日人员表动情况表等资料。(涉及部门:人力资源部)

(五)各类财政专项项目文本(附件5-9

1.项目申报额度(附件5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21—2023年教育部专家组评审金额。(涉及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021—2023年每年均按照11700万元填报(申报额度上限同2020年申报额度上限),其中2021年相关申报资料待教育部专家组集中评审后重新调整。(涉及部门:学科建设处)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21—2023年每年均按照2019二下批复数的1.2倍填报。(涉及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2021—2023年每年均按照2019二下批复数的1.2倍填报。(涉及部门:教务部)

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专项:2021—2023年每年均按照2019二下批复数的1.2倍填报。(涉及部门:学生工作处、图书馆)

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2021—2023年每年均按照453.26万元填报。(涉及部门:图书馆)

非财政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仅填报2021年,额度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涉及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

2.项目基本信息(附件5678

各专项的立项依据、实施方案等力求科学合理。

项目支出计划根据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填写,细化到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且总金额与项目金额相一致。

支出明细主要填写各专项的子项目的支出明细情况,按照项目-活动-子活动-分项支出-标准(价格)-支出计划的层次编报,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且总金额与项目金额相一致。

2021—2023年三年的项目均需要申报年度绩效目标。由于每年年末各单位需要填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所以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要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可评价性强、代表性强、细化量化定量指标多、”“”“满意度指标全面覆盖等。绩效指标的设置可参考教育部下发的绩效目标模板(见附件10),模板中的绩效指标为项目通用指标,根据教育部要求必须要设置,可以结合学校实际适当增加新的指标。一级指标不得随意删减,二级指标一般不得缺失,三级指标可选填。

3.中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9

六大财政专项均需申报中期绩效目标(2021-2023年三年整体绩效目标),力求做到全面完整、科学合理、量化可比。一级指标不得随意删减,二级指标一般不得缺失,三级指标可选填。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731日(周五)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崔磊、沈榆峰

联系电话:83590223

附件:

1.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

2. 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明细

3. 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资产明细

4. 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表

5. 项目申报额度

6. 项目基本信息(2021年)

7.项目基本信息(2022年)

8.项目基本信息(2023年)

9.中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教育部绩效指标参考模板

1.关于编制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zip  

财务处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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