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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 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8来源:财务处

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总务部、学科建设处、学生工作处等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8〕7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中央部门预算六大财政专项(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和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均需编制3年滚动预算项目文本并纳入教育部项目库管理,本次编报2019-2021年预算。

      1.项目基本信息(附件1—3)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19年按照教育部专家组评审后金额填报;2020—2021年按照“校改善条件领导小组”最后审定的金额填报。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019—2021年每年均按照11700万元填报(教育部批复额度),其中2019年相关申报资料待教育部专家组集中评审后重新调整。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专项:2019年—2021年每年均按照2018年“二下”批复数的1.2倍填报(具体金额见附件1),待2019年“一下”控制数确定后再根据实际下达金额修改。

      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2019年—2021年每年均按照90万元填报。

      非财政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科研项目):只需填报2019年一年数据,额度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预计。

      各专项的立项依据及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力求科学合理。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附件4)

      2019年—2021年三年的项目均需要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由于每年年末各单位需要填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所以项目绩效目标、指标的设置要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可评价性强、代表性强、细化量化定量指标多、“绩”“效”“满意度”指标全面覆盖等。绩效指标的设置可参考教育部下发的绩效目标模板(见附件7),模板中黑体字加粗的绩效指标为项目通用指标,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应的专项必须要设置,其余指标为参考指标,可以选择适合的指标设置,也可以适当增加新的指标。

      3.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5)

      本表根据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填写,细化到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且总金额与项目金额相一致。

      4.二级项目支出明细表(附件6)

      主要填写专项的子项目的支出明细情况,按照“项目-活动-子活动-分项支出-标准(价格)-支出计划”的层次编报,清晰反映项目内容、具体活动和支出需求。

      5.各模块填报金额取整,单位为万元。

      二、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7月23日(周一)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科(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崔磊 、沈榆峰、张雪芹           
      联系电话:83590223

      附件:

      1. 项目基本信息表

      2. 项目支出立项依据及主要内容

      3. 项目支出实施方案及可行性

      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 项目支出预算表

      6.中央部门预算二级项目支出明细表

      7.教育部绩效指标参考模板

      下载:附件1-6附件7

财务资产部    
201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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