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苏市监[2022]75号,附件1),文件要求对各高校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自立项目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押金、保证金等;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费;超范围列支代办费或收取回扣;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公寓化管理宿舍水、电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和收费问题等。
2、自查方式:
各单位(部门)自查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和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
于2022年3月23日下班前,纸质版表格及报告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地址:南湖校区行健楼C105西室,联系人:郭珂,电话:83590391);电子版发送至shoufeiban@cumt.edu.cn。
确无违规教育收费情况的单位(部门)亦须报送(零报告)。
3、自查自纠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对有瞒报、错报、漏报的单位(部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周密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
2、《中国矿业大学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
中国矿业大学财务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