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任务,坚持长抓长管,进一步推进学校暂付款管理工作,防范资金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中矿大〔2021〕37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暂付款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账龄一年以上的暂付款,即借款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到通知日仍未冲账还款的暂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借款、设备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
二、暂付款信息查询方式
各单位及教职工可通过财务综合查询系统查看单位及个人名下暂付款项。如需财务配合查询,可至行健楼C102财务核算大厅3号咨询窗口进行账务查询及核对。
三、清理方式
1、对于转入个人账户的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将资金交回学校。
2、对于各类设备、材料、工程等预付款,及时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并办理核销手续。
3、对于因项目负责人或借款责任人个人原因(退休、调离、离世等)或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未核销借款,各单位需积极主动了解情况,研究讨论清理思路并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商讨后按有关程序清理。
4、确因特殊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手续的,填写《暂付款逾期情况说明及清欠承诺表》(附件1),说明不能核销的原因、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还款时间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交至财务处行健楼C102财务核算大厅3号咨询窗口。
四、清理截止时间
本次暂付款清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和借款责任人务必于4月30日之前到财务办理还款核销手续。确实难以清理的,按要求于该日期之前向财务提交《暂付款逾期情况说明及清欠承诺表》。
五、逾期处理
对于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仍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暂付款,财务处将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无正当理由长期逾期不还款的,对于个人项目经费借款,财务部门直接冻结项目负责人的所有项目经费余额;对于单位行政经费借款,财务部门将根据单位提交的逾期情况说明,一定范围内冻结单位部分公用经费的使用额度。
六、特别强调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暂付款清理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教职工,并做好内部催收清理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财务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