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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矿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业务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2134号)经2021101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于20211030日印发,从202111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新制度高效执行,新旧制度衔接顺利,结合实际业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兹定于114日下午召开业务宣讲会,对文件主要内容变化、衔接规定、财务风险等进行政策解读与提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114日(本周四) 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南湖校区图书馆一层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范围

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科研平台等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行政院长、科研院长(或科研秘书);学校科研财务助理、科研助理;科研教师、负责财务报销的学生等

四、其他要求

1.本次会议采用扫码签到,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状态;

2.请参会人员遵守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财务处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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