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非教师岗位人员聘用办法(试行)》规定,依据我校人事管理及聘任程序,结合财务资产部工作实际,财务资产部研究决定由财务资产部人事管理小组对聘用合同终止时间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考核和续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考核为主导,以业绩与贡献为重点、尊章守纪与工作创新相结合。
2、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公正,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二、考核对象
聘用合同终止时间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的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及非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
三、考核范围
考核重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被考核人聘期内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 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2) 尊章守纪情况;
(3) 发挥管理、服务职能情况;
(4) 工作创新绩效情况;
(5) 为部门争得荣誉等情况;
(6) 其他情况。
四、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由财务资产部人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被考核人对考核范围的内容进行5-10分钟答辩,考核小组研究评议后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意见反馈给被考核人。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
2017年6月14日上午10点,行政办公楼C212会议室。
六、考核结果
考核优秀人员续聘期限为5年,考核合格人员续聘期限为3年。
财务资产部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