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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28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教育部专家组将于2017年6月20日对我校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申报情况进行评估;2019和2020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不进行评估,但需要各单位申报,经过学校审核后,进入教育部项目库。2018-2020年学校每年申报额度为1.6亿元。请各单位对照下列申报内容清单,抓紧填报、补充、完善各年改善专项的申报资料。

    二、申报流程及内容

     1.项目申报流程

    各二级单位申报项目子活动 教务部、财务部、总务部等主管部门审核   发展规划处汇总审核 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入学校项目库   教育部对项目审核、评审   通过项目入教育部项目库   上报财政部项目审核、评审   入财政部项目库   列入规划和预算。 

    2.各单位项目申报准备材料

    (1)项目(子活动)申报书、项目(子活动)支出预算明细表—附件5
    (2)项目(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6
    (3)改善专项项目(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附件7
    (4)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注:1.单价200万及以上大型设备需填写;2.2018年项目填报)—附件8
    (5)50万至200万设备需要单独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单(2018年项目填报)—附件9
    (6)附件1至4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形成项目文本资料

    三、各二级单位填报注意事项

    1.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申请使用去年已入库且未评审的2018年项目:需要本次评审,可在去年报送的文本基础上补充完善,填写附件5至附件9,并附2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
    (2)申请今年新增入库的2018年项目:需要本次评审,填写附件5至附件9 ,并附2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和新增项目的情况说明。
    (3)申请使用教育部已评审且学校未安排资金或未足额安排资金的2017年项目,由学校领导小组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直接列入2018年预算。

    2.2019年和2020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2019年预算:各二级单位可以在原有基础上补充填报,填写附件5至附件9
    (2)2020年预算:各二级单位需要重新填报项目,填写附件5至附件9 

    四、汇总单位填报注意事项

    由教务部、财务资产部牵头汇总设备购置类的二级单位的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由总务部牵头分别汇总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的二级单位申报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填写附件1至附件4。

    五、报送时间要求

    1.各二级单位请于6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报送至各主管部门

    2.各主管部门审核后请于6月18日(周日)中午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3.发展规划处审核后于6月19日(周一)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六、各汇总单位联系方式

    1.教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行健楼A314,陈涤缨, 83590148,邮箱:jwblab@cumt.edu.cn。

    2.财务部: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203,辛良,83590284,邮箱:sbys@cumt.edu.cn。

    3.总务部:项目事务管理办公室,张见超,83590313,邮箱: jijianchu@cumt.edu.cn。

    4.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健楼A213,娄明阳,83590385,邮箱:fzghc@cumt.edu.cn。

    七、申报内容清单(附件)

    1.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规划处、教务部、财务部、总务部填报)

    2.项目申报书(2018、2019、2020)—(教务、财务、总务部填报)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2019、2020)—(教务、财务、总务部填报)

    4.项目负责人、联络人信息表(教务、财务、总务部填报)

    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2018、2019、2020)—(各二级单位填报)

    6.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2019、2020)—(各二级单位填报)

    7.改善专项项目(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2018、2019、2020)—(各二级单位填报)

    8. 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单价》200万)(2018)—(各二级单位填报)

    9. 50万至200万设备需要单独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单(2018)(格式自拟)—(各二级单位填报)

    10. 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8-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281号)

    点击下载:2018-2020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申报附件.zip

财务资产部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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