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劳务性绩效发放,突出绩效导向,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学校印发了《中国矿业大学劳务性绩效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2019]29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由专项经费(财政专项、省拨专项、校管专项等)发放劳务性绩效的,学校单独核定额度。请有专项经费的各单位根据归口管理经费的实际情况,在文件规定的发放项目和标准内制定发放实施细则,明确考核管理办法,认真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劳务性绩效额度审批表》(附件1)。
请各单位于7月16日(周二)下班前将附件1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财务资产部汇总,报人事处核定额度后发放。
联系人:崔磊 、沈榆峰 联系电话:83590223
财务资产部
2019年7月12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劳务性绩效额度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