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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来源:财务处

各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单位:

为加强学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管理,做好2025年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项目库动态调整等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启动我校2025-202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教育部专家组预计将于20246月中下旬对我校2025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申报情况进行评估;20262027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不进行评估,但需要各单位申报,经过学校审核后,进入教育部滚动项目库。

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按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优先重点支持与师生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基础性、保障性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专项资金按四个项目进行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其中,各类项目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设备资料购置类: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的购置。包括校园信息化建设相关设备,校园艺术演出场地相关设备,以及各类学生宿舍家具和空调等。

2、房屋修缮类: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3、基础设施改造类: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用于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二)专项资金不得用于

1.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的项目。

2.非学校产权的、长期对外出租的或校办企业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维修、加固和改造项目。

3.非学校产权的家属楼等维修、加固和改造项目。

4.购置公务用车。

5.超标准、豪华建设项目。

6.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7.物业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其他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

9.捐赠、赞助、投资、支付罚款以及偿还贷款等。

10.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内容

 (一)项目申报流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à发展规划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等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à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规划、重点支持方向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申报的项目及金额à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审定的项目及金额重新修改申报材料  à教育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  à通过项目入教育部项目库  à上报财政部项目审核、评审  à入财政部项目库  à列入规划和预算。

(二)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4)。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4.项目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附件8)。

(三)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6)。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7)。

3.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附件8)。

4.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单价≥200) (附件9)。

5.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单独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10)。

各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由职能部门审核后统一报财务处。

四、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单独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10具体内容)

为了更高效地对项目和子活动进行评审,在评审前除了按照要求填写各类申报书和申报表外,依据2023年项目评审情况,2024年需依评审要求按照类别提供评审的辅助性资料如下。

(一)设备购置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设备购置类项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学校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

2、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350 万元以上的设备要求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20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433 号)中的要求进行联合评议,按要求填写《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4、其他必要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二)修缮类项目提供的资料

1、拟申请子活动资金修缮的房屋使用情况说明、建成投入使用情况等材料。

2、所申请子活动资金进行修缮的房屋现状及拟进行修缮工作的具体内容。

3、所申请子活动资金修缮房屋的用途、拟修缮的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所处的地质条件情况。

4、子活动修缮方案及工程概算;

5、古建筑改造等子活动,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和修缮方案的审批文件;

6、超过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的房屋修缮子活动,需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学校所在地的安装工程定额、房屋修缮预算定额及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

8、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明;

9、有关申请子活动的产权证明材料。

10、其他必要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三)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类提供的资料

1、公共基础设施修缮的具体工作内容。

2、子活动概算或估算资料(含工程量估算单、单价及取价的依据)。

3、供电增容、供水增量、供热增热、供热增加气量的,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入网证明。

4、电力增容类,需提供电力部门同意电力增容的文件(路由图)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供暖供热类,需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五、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一)2025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申报材料(附件6至附件8)。

2.组织各二级单位提供或填写评审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附件9和附件10)。

3.各二级单位申请使用已入财政部项目库的项目(内容不能修改)的,由职能部门提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列入2025年预算。

(二)2026年和202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2026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2.2027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六、归口管理单位填报注意事项

1.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学校设备购置类项目2025-2027年规划,由基建与修缮处提供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2025-2027年规划,报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汇总上报。

2.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汇总设备购置类的二级单位的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绩效目标表,汇总子活动申报明细;由基建与修缮处牵头分别汇总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的二级单位申报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绩效目标表,汇总子活动申报明细。

3.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文件通知为准。

七、报送时间要求

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于2024614日(周五)下班前完成各类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并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联系人:潘勇、戴婕 、崔磊    

 联系电话:83590223

 

特此通知!

 

 

附件:

    附表1.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在库子活动明细表.xlsx

    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含绩效指标模板).pdf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xlsx

    附件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6.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7.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8. 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xlsx

    附件9. 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设备单价≥200万)(2025)(各二级单位填报).doc

    附件10.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单独提供的相关资料(2025).docx

财务处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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