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 1、奖学金:国家和政府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学金、江苏省助学金等;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定向奖学金、阳光奖学金、邝寿�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科光”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锐捷――长城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十多种奖学金;学生获奖率在43%以上,其中单项最高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校内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能努力学习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生校内贷款,其中最高贷款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1200元。 3、学费减免:学校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努力、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学费可适度减免。 4、勤工助学:目前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专项资金,设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2000多个,可以部分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 5、特别困难学生补助:主要用于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生病住院的学生、临时出现生活困难的学生。 6、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将依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协助经办银行为学习认真、品德优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对毕业后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的,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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