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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2013届毕业生使用及注销校园卡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06-07来源:财务处

   我校2013届毕业生(含本、专科及研究生)即将离校,为了方便学生,对毕业生使用及注销校园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校园卡实行“个人自行消费”的原则,即自行消费完卡内余额,校园卡不回收。学校将在2013年7月2日对所有毕业生所持的校园卡进行销户,届时将停止所有毕业生校园卡的使用。在此期限前,请各位毕业生提前将卡内余存金额消费完。

    2、自即日至6月20日期间,如有毕业生校园卡损坏不能使用者,可持学生证或身份证至一卡通服务部免费办理临时卡一张,并将原卡余额转入,以方便毕业生离校前的生活使用。同时此临时卡系免费借给毕业生暂时使用,毕业时需归还,因此办理时需交纳押金20元/卡,办理此类临时卡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20日前到一卡通服务部交回临时卡,经检验仍完好后收回临时卡,并退还学生全部押金。否则押金作为临时卡的成本费不再退还。此临时卡在7月2日一并销户,不作他用。

    3、关于校园卡的其他相关事宜,可咨询83590227(南湖校区),83885864(文昌校区)。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一卡通服务部   

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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