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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工资薪金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8来源:财务处

    根据税务局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要求,财务资产部将于2014年4月1日起试用“工资薪金申报系统”,本系统的适用对象为在我校任职或受雇人员,其中包括我校正式编制人员、人事处签订的临时性辅助岗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等

    为满足我校各部门人员额度核算的需要,本系统分为“本部门人员”和“非本部门人员”两端口。在填报时,请严格区分本部门与非本部门人员,并选择对应的端口分别进行填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进入系统下载模板,请如实填写单位、姓名、财务编号、应发金额、代扣税金、实发金额。

    2、将已填写完成的模板进行上传,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

    3、打印表单,按原流程打印两张表单,一张由相关负责人签字,一张加盖二级单位章(需交至银行),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银行邮箱(kdgzboc@126.com)。

    4、持已签字的表单到行政楼财务资产部C111审核税金。审核无误后到报账大厅报账。

    通过本系统填报的信息关系到每位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请按照要求使用“工资薪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资产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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