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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我校职工税务相关信息及启用劳务费申报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来源:财务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提出的具体要求,财务资产部已完成了“劳务费申报系统”的开发,并需各单位收集我校教职工的“电话”及“电子邮箱”两项信息,具体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个税信息采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申报采用新模板,新模板中增加了“电话”和“电子邮箱”两个字段,目的在于直接向个人反馈纳税及收入情况。为保障广大教职工利益,财务资产部需收集教职工的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请各单位人事工作人员下载“信息统计表模板”(附件一),填写后,发送至gongzi@cumt.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
    另外,根据税务部门要求,2014年4月1日起,我校将启用“工资薪金申报系统”,届时在我校任职或受雇的人员将通过本系统进行申报。相关通知敬请关注财务资产部主页。
    二、启用“劳务费申报系统”
    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劳务费的发放必须符合全额全员的原则,并要求提供更为详尽的纳税人资料并上传至国家税务系统。为方便大家,近期,学校财务部门已开发完成劳务申报系统,各单位、项目发放劳务费时,需通过本系统上报,并全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1、系统适用范围
    劳务费个税申报软件适用于非我校任职或受雇人员,其中包括学生、其他临时聘用人员。对于我校教职工暂延续以前方式申报。
其中,科研绩效支出劳务费进行个税申报时,如同时包括我校教职工和其他人员请分别进行填报。(1)我校教职工暂按以前方式申报;(2)其他人员请使用本软件的“科研绩效劳务费”端口进行申报。
    2、申报及报账流程
    (1)登录进入非校内职工劳务费发放工作界面(http://cwb.cumt.edu.cn/lwfgs/),点击“数据模板”下载模板(科研绩效、科研人员经费、专家咨询费等将统一使用此模板,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不再提供模板下载),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应发金额六项信息,如为学生请如实填写学号。如支付方式为打卡请填写开户行为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号。
    (2)在模板中填写数据后,回到工作界面点击“新增”, 选择“类别”,填写“标题”(注明 “助研津贴”、“专家咨询费”、“科研人员经费”等),本界面标有“*”处为必填项,点击“浏览”上传已填写完成的电子模板。完成后点击“新增”。
    (3)点击“数据验证”对已上传的信息进行验证,请观察每条信息前的状态,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如需增加信息、修改信息或删除信息可点击“增加”、“修改”、“删除”按钮。
    (4)点击“预计税”,可计算出本次需扣缴的税金,但本税金可能与实际报账时审核确认的税金略有差异,仅作为参考。
    (5)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
    (6)提交成功后,根据提示点击“打印”,打印报表找相关负责人签字。
    (7)由于数据传输需要一定时间,请于提交数据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超过第三天数据将失效),携带已签字的报表到财务资产部进行报账,报账人员对已提交的该报表数据进行审核、计税和做账。
    个税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填报信息并启用劳务费申报系统,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83590224
    附件一、信息统计表模板.xls

    附件二、劳务费申报系统操作手册.doc

财务资产部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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