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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个人借款和科研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国有资产清查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管理,减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六月以上未归还个人借款和科研项目已预开未办理入账的发票进行集中清理,财务资产部已经委托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事务所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如有必要,事务所可配合开具催款通知书。对于长期未归还借款和对科研发票款未追索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报请学校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联系电话:83590252  
      联系人: 行政楼C107西    朱亮

                                财务资产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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