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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细化中国矿业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6年4月1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的通知(财行[2016]71号),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九条“住宿费标准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限额标准执行”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同步调整和细化中国矿业大学的差旅住宿费标准。

     细化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国矿业大学工作人员到各地市、区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xls

 

财务资产部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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