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双一流”建设的推进,涉外汇款业务逐步增多,主要涉及海外实习、外教工资及境外专家劳务、合作办学、境外期刊版面费等。现就各类业务境外汇款流程汇总如下:
一、海外实习境外汇款
(一)汇款所需材料:
1、按规定要求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同时需附海外实习师生名单、实习期间行程表);
2、发票(INVOICE);
3、费用说明(境外汇款的款项性质、用途、外币币种及金额、收款单位等);
4、购汇/用汇申请书(一式三联);
5、境外汇款申请书(一式四联);
6、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一式一联)(注:此结算单据仅适用于境外开通接收人民币的银行账户)。
(二)汇款基本流程如下:
(三)注意事项:
1、汇款所需材料中①②③④需每页加盖学校公章,如协议页数较多,也可加盖骑缝章(需下载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章使用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财务负责人签字);
2、材料⑤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3、材料⑥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
4、借款时除准备汇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核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5、海外实习借款预约单填写的借款金额为:相应的汇款外币金额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数(如以人民币汇款,则为实际汇款的人民币数),再加上估算的汇款手续费人民币500元。因系统原因,收款单位暂填写为实习负责老师;
6、合同中注明汇款总金额超伍万美元的,需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税务备案的银行账号请预先联系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咨询),并提供《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关联关系说明》、《费用说明》等资料。税务备案完成后,凭税务局开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事项提示单》会同其他汇款所需资料再递交汇款银行;
7、已办理完成境外汇款借款业务需当月完成汇款并及时还款(办理还款所需准备的材料除银行汇款回单外,与借款相同)。
二、外教工资及境外专家劳务费
(一)汇款所需材料:
1、按规定要求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协议(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护照、签证复印件;
3、费用说明(境外汇款的款项性质、用途、外币币种及金额、收款人等);
4、购汇/用汇申请书(一式三联);
5、境外汇款申请书(一式四联);
6、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一式一联)(注:此结算单据仅适用于境外开通接受人民币的银行账户)。
(二)汇款基本流程如下:
(三)注意事项:
1、汇款所需材料中①②③④需每页加盖学校公章(需下载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章使用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财务负责人签字);
2、材料⑤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3、材料⑥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
4、借款时除准备汇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核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因为外教工资及境外专家劳务协议通常是以人民币签订,因此,工资和劳务借款预约单填写的借款金额为:税后实发人民币金额(应发金额扣除应缴个人所得税),再加上估算的汇款手续费人民币500元(如以外币汇款需要备注人民币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的外币数)。因系统原因,收款单位暂填写为办理汇款业务的老师。(注: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请咨询财务处税务服务中心);
6、已办理完成境外汇款借款业务需当月完成汇款并及时还款。办理还款时,先登录我校“网上收入申报管理系统”,填写收款人姓名、护照号、应发金额(依据实际汇款的人民币金额加上应缴个人所得税倒推)等相关信息,保存并打印收入发放表,相关负责人签字。另外所需准备的材料除银行汇款回单外,与借款相同;
7、次月15号以后需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原件作为补充材料递交汇款银行。
三、合作办学境外机构汇款(含境外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境外对公汇款)
(一)汇款所需材料:
1、按规定要求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发票(INVOICE);
3、费用说明(境外汇款的款项性质、用途、外币币种及金额、收款单位等);
4、购汇/用汇申请书(一式三联);
5、境外汇款申请书(一式四联);
6、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一式一联)(注:此结算单据仅适用于境外开通接受人民币的银行账户);
7、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二)汇款基本流程如下:
(三)注意事项:
1、汇款所需材料中①②③④需每页加盖学校公章,如协议页数较多,也可加盖骑缝章(需下载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章使用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财务负责人签字);
2、材料⑤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3、材料⑥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
4、借款时除准备汇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核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5、境外合作办学借款预约单填写的借款金额为:相应的汇款外币金额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数(如以人民币汇款,则为实际汇款的人民币数),再加上估算的汇款手续费人民币500元。因系统原因,收款单位暂填写为办理汇款业务的老师;
6、此类境外对公汇款依据协议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在汇款之前需要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原件,将材料⑦交给财务处税务服务中心;
7、合同中注明汇款总金额超伍万美元的,需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税务备案的银行账号请预先联系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咨询),并提供《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关联关系说明》、《费用说明》等资料。税务备案完成后,凭税务局开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事项提示单》会同其他汇款所需资料再递交汇款银行;
8、已办理完成境外汇款借款业务需当月完成汇款并及时还款(办理还款所需准备的材料除银行汇款回单外,与借款相同)。
四、境外版面费汇款
(一)汇款所需材料:
1、境外期刊版面用稿通知(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2、发票(INVOICE);
3、费用说明(境外汇款的款项性质、用途、外币币种及金额、收款单位等);
4、购汇/用汇申请书(一式三联);
5、境外汇款申请书(一式四联);
6、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一式一联)(注:此结算单据仅适用于境外开通接受人民币的银行账户)。
(二)汇款基本流程如下:
(三)注意事项:
1、发票开与单位必须为:中国矿业大学英文全称(China University Mining and Technology);
2、汇款所需材料中①②③④需每页加盖学校公章(需下载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章使用申请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财务负责人签字);
3、材料⑤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4、材料⑥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
5、借款时除准备汇款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核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6、境外版面费借款预约单填写的借款金额为:相应的汇款外币金额按照当日汇率折算成的人民币数(如以人民币汇款,则为实际汇款的人民币数),再加上估算的汇款手续费人民币500元。因系统原因,收款单位暂填写为办理汇款业务的老师;
7、已办理完成境外汇款借款业务需当月完成汇款并及时还款(办理还款所需准备的材料除银行汇款回单外,与借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