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后,持卡人因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服务等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学校财务资产部不再办理现金支付和现金借款业务;不具备刷卡条件而又确需进行公务消费时,由个人先行垫付资金,然后按照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