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保证财务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12月17日下午5点,财务处将关闭财务预约报账系统和人员经费系统,12月20日下班前务必将所有预约单据送达财务大厅预约收单处,12月21日-27日集中处理已预约业务及部分财政专项业务。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财务处停止全校所有业务的报账工作,集中处理年终财务结转事宜,2022年1月7日起恢复报账工作。
2.各单位及个人向外预开出的收款收据、发票等,要及时落实收款。相关人员要在12月21日下班前到财务处核对尚未收回款项的票据。对外开出的尚未收回款项的票据,要及时组织人员收款。对无法收回款项的票据,要于12月23日下班前退回。12月25日起,停止开具发票。
3.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通过个人身份登录财务查询平台,查询银行来款中的未领用来款,并与来款单位核实(防止错领)后,于12月24日下班前到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办理认领入账手续。各缴款人所持有的尚未到财务处入账的现金缴款单、银行进账单务必于12月24日下班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科研人员持有的尚未入账的到款通知单(拨款单)务必于12月24日下班前到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办理相关手续,或及时向财务处反馈。
4.凡在财务处借用差旅费、采购款、工程修缮款、周转金及其它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20日下班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或还款手续。
5.各单位应在12月20日下班前将各项收入交至财务处,并于12月24日下班前将尚未缴销的纸质票据(财政票据、校内转账结算单)交至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包括在用的和空白的),同时办理年检手续;将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电子票据到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进行核销,将空白的财政票据电子票据退还给票据管理员,并办理年检手续。
6.凡有上交任务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本单位年终财务决算,核定资本金数额、计算本年度收支及利润,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于12月24日下班前完成本年度各项上交任务;需要工资返还的单位,应于12月24日下班前完成工资返还。
7.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凡私自在校外开设账号、公款私存,及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私设“小金库”的单位,一律在年底前自行纠正,否则学校将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按《中国矿业大学经济责任制》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单位负责同志及时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财务清理工作,确保2021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