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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财务处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库管理,做好2022年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等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启动我校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教育部专家组预计将于20216月中下旬对我校2022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申报情况进行评估;20232024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不进行评估,但需要各单位申报,经过学校审核后,进入教育部项目库。

二、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按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优先重点支持与师生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基础性、保障性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专项资金按四个项目进行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其中,各类项目重点支持内容包括:

1、设备资料购置类: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的购置。包括校园信息化建设相关设备,校园艺术演出场地相关设备,以及各类学生宿舍家具和空调等。

2、房屋修缮类: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的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3、基础设施改造类:用于保障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安全等需要开展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用于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三、申报流程及内容

(一)项目申报流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à发展规划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等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à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规划、重点支持方向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各单位申报项目金额à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审定的金额重新修改申报材料à教育部对项目审核、评审à通过项目入教育部项目库à上报财政部项目审核、评审à入财政部项目库à列入规划和预算。

(二)项目申报材料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4.项目子活动申报明细汇总表(附件4)。

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5)。

6.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6)。

7.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附件7)。

8.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单价》200) (附件8

9.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9)。

四、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单独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9具体内容)

为了更高效地对项目和子活动进行评审,在评审前除了按照要求填写各类申报书和申报表外,依据2020年项目评审情况,2021年需依评审要求按照类别提供评审的辅助性资料如下。

(一)设备购置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设备购置类项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学校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

2、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3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求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参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433号)中的要求进行联合评议,按要求填写《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4、其他必要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二)修缮类项目提供的资料

1、拟申请子活动资金修缮的房屋使用情况说明、建成投入使用情况等材料。

2、所申请子活动资金进行修缮的房屋现状及拟进行修缮工作的具体内容。

3、所申请子活动资金修缮房屋的用途、拟修缮的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所处的地质条件情况。

4、子活动修缮方案及工程概算;

5、古建筑改造等子活动,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和修缮方案的审批文件;

6、供电增容、供水增量、供热增热、供热增加气量的,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入网证明。

7、超过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的房屋修缮子活动,需提供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8、学校所在地的安装工程定额、房屋修缮预算定额及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

9、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明;

10、有关申请子活动的产权证明材料。

11、其他必要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三)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类提供的资料

1、公共基础设施修缮的具体工作内容。

2、子活动概算或估算资料(含工程量估算单、单价及取价的依据)。

3、电力增容类,需提供电力部门同意电力增容的文件(路由图)和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供暖供热类等)

以上材料并非项目申报书内容,需按照每个子活动单独提供。

五、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一)2022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申报材料(附件5至附件7)。

2. 组织各二级单位提供或填写评审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附件8和附件9)。

3.各二级单位申请使用已入财政部项目库的2021年项目(内容不能修改)的,由学校领导小组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直接列入2022年预算。

(二)2023年和2024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2023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2.2024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六、归口管理单位填报注意事项

1.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学校设备购置类项目2022-2024年规划,由基建与修缮处提供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2022-2024年规划,报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汇总上报。

2.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汇总设备购置类的二级单位的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汇总子活动申报明细,填写附件1至附件4;由基建与修缮处牵头分别汇总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的二级单位申报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汇总子活动申报明细,填写附件1至附件4

3.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

七、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164日(周五)下班前完成各类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并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办公室(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联系人:崔磊 、潘勇      

联系电话:8359022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2022、2023、2024——含各单位联系方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填报)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022、2023、202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填报)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2023、202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填报)

4项目子活动申报明细汇总表(2022、2023、202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处汇总)

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2022、2023、2024)(各二级单位填报)

6.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2、2023、2024)(各二级单位填报)

7.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2022、2023、2024))(各二级单位填报)

8.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设备单价≥200万)(2022)(各二级单位填报)

9.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单独提供的相关资料(2022)(各二级单位提供或填报)

10.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标红色为共性必选指标,其余指标结合实际填报)


 

财务处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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