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我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定于2015年12月31日。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强 才庆祥
成员:张万海 丁三青 朱真才 钟晓东 袁迎菊 刘建光 周丽丽
钱红军 朱开永 李 明 周 跃
二、专项资产清查工作组
1、流动资产清查组
工作任务:对全校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担保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牵头负责人:李 睿
2、设备和家具清查组
工作任务:对全校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医用物资,车辆、家具、用具、文物、陈列品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牵头负责人:吴 刚
3、房地产及构筑物清查组
工作任务:对全校的土地、房屋(公房、职工住宅)、构筑物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牵头负责人:刘建光 张 寒
4、在建工程清查组
牵头负责人:钱红军
工作任务:对学校在建工程及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的全面清查、核实。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5、图书资料清查组
工作任务:清查全校(含学院、机关部处室、直属单位及所属资料室)纸质及电子图书资料。
牵头负责人:李 明
6、独立学院资产清查组
工作任务:对产权属于中国矿业大学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牵头负责人:朱开永
三、工作要求
学校各学院、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根据各专项资产清查工作组下发的资产清查任务要求,完成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对本单位(部门)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时间安排如下:
1、各专项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及相关报表(附件2.1、2.2),于5月31日前交至南湖行政楼C217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娅莉,电话:83590236,电子邮箱:22057198@qq.com;
2、各单位财产管理员负责填写仪器设备家具盘盈盘亏表(附件3),于5月15日前交至南湖行政楼C203、C208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帆、高春花,电话83590284、83590291,电子邮箱:sbys@cumt.edu.cn;
3、以上两类材料需经审核无误后提交电子、纸质文档(负责人签字)各一份。
附件:
1. 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各清查小组上报)
2.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各清查小组上报)
3. 仪器设备家具盘盈盘亏表(各单位财产管理员上报)
4. 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中国矿业大学财务资产部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