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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暂存暂付款和预开票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5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暂存暂付款的管理,保证各位老师的款项及时入账,减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清理已经预开尚未办理到款入账手续的票据。2014年科研经费检查中也发现学校存在相当金额的暂存款无人认领、部分暂付款时间久远尚未归还和大量预开票据未办理入账等问题,最近,甚至出现相关责任人为归还借款采取其他违法手段的情况,因此,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学校利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国矿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中矿大财〔2008〕11号)《中国矿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2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截至目前尚未认领的银行款项、挂账未清暂付款以及已预开未办理入账的票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暂存款

      1. 请各位老师登陆财务资产部财务查询平台(http://cwb.cumt.edu.cn/zhcx5/),用户名为工资编号,凭密码登陆,通过“银行来款”模块查看尚未认领的银行款项信息,持该笔经费有关合同、协议等充分有效的凭据,到财务资产部和科研技术研究院办理科研入账手续。

      2. 请各位老师对查询到的银行款项谨慎认领,认领前务必请与科研合作单位核实,必要时需要提供对方汇款凭据,同时请各位老师提醒科研合作单位汇款时,务必在汇款附言栏写明您的姓名。

      (二)挂账未清暂付款

      1.本次清理的暂付款为截至目前,各单位从学校各类经费中借支未报的各类款项,包括个人差旅费、仪器设备及材料购置经费、房屋维修经费、周转金(也称备用金)等暂付款,重点是四个月以上的长期未归还借款。

      2.各单位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借款经办人分别为暂付款的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

      3.各单位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借款经办人应通过财务资产部网站查询平台(http://cwb.cumt.edu.cn/zhcx5/),认真核对清理名单,督促办理核销、还款入账手续。

      4.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还款手续的事项,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笔说明未核销的原因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结算期限,经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之前交于财务资产部C111室。

      5.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暂付款且未提交书面理由的个人、单位和课题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财务资产部不允许借款人办理借款业务,并报请学校研究,对经费项目负责人实行必要的措施。

      (三)已预开尚未办理到款入账手续的票据

      1.本次清理的票据为截至目前,各单位从学校各类经费中已预开尚未办理到款入账手续的票据,包括科研增值税专用发票,科研增值税普通发票,科研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事业经费预借中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事业经费预借中国矿业大学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事业经费预借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等,重点是已预开四个月以上尚未办理到款入账手续的票据。

      2.各单位的经费项目负责人和预开票经办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3.特别是科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为180天,各项目负责人应提醒对方单位在抵扣期内报销或挂账,如不能在抵扣期内报销或挂账应及时退回,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确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入账手续的事项,须提出书面报告,并逐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经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之前交于财务资产部C111室。

      5.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账手续且未提交书面理由的个人、单位和课题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财务资产部不允许办理预开票据业务,并报请学校研究,对经费项目负责人实行必要的措施。

      6.已预开尚未办理到款入账手续的票据查询联系人:

        事业经费预开票据    柳老师     83590224

        科研经费预开票据    丁老师     83590224

      书面报告提交地点:

        行政楼C111室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杨老师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部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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