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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2014年3月1日启用个税新模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来源:财务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起,个税明细申报必须采用新模板。新模板个税填列信息较旧模板增加了6个字段,其中工资薪金和劳务费各增加3个字段,个税申报新模板的各项信息与数据均要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申报时需如实填写。

    工资薪金个税申报增加了电话、电子邮箱、三险一金的信息,其中电话和电子邮箱由各单位收集,统一加入职工个税信息数据库,所以职工工资薪酬个税申报模板暂时不变。

    劳务费个税申报信息增加了电话、联系地址和工作单位,其中联系地址为经常居住地地址(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或户籍所在地(身份证上地址)地址;“工作单位”如有,请如实填写,如没有,则将“联系地址”信息填写在本项信息中,届时所有劳务费发放将全部通过网上审核和扣税。

    财务资产部根据新个税模板申报要求,正在开发和调试劳务费个税申报软件,具体报销流程,待软件调试后在财务资产部网页上公布,预计该软件将在3月上旬开发、调试完毕。在此期间学校劳务费报销将暂缓,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大家实时关注财务资产部网站。近期劳务费报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资产部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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