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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暂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来源: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暂付款的管理,保证暂付款及时冲账和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中矿大〔2021〕37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暂付款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是账龄一年以上的暂付款,即借款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到通知日仍未冲账还款的暂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借款、设备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

二、暂付款信息查询方式

各单位及教职工可通过“网上预约报账系统-项目管理-未还暂付款信息”查看项目及个人名下暂付款。

三、清理方式

1、对于转入个人账户的借款,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将资金交回学校。

2、对于各类设备、材料、工程等预付款,及时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并办理核销手续。

3、确因特殊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核销手续的,填写《暂付款逾期情况说明及清欠承诺表》(附件1),说明不能核销的原因、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还款时间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发送至邮箱:cwchsk@cumt.edu.cn,纸质版原件请于2024年3月1日后交至财务处C206西

4、对于因经办人个人原因或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不能核销借款,以及以前年度已提交借款延期冲销申请,但未能按照申请中承诺日期完成核销手续的借款,原则上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必须尽快完成核销工作。

四、清理时间

本次暂付款的清理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为自行清理阶段,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请相关老师及时查阅自己名下的暂付款项并按照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暂付款核销手续。

2、2024年3月1日起,财务处将启动第二阶段暂付款电话催缴清理工作,对应清未清的暂付款项,将逐一陆续电话通知借款责任人。请相关责任人尽量于2024年2月29日第一阶段自行清理前办理还款核销手续。

3、2024年4月1日起财务处将根据清理情况,再次电话通知尚未还款的相关责任人。

4、本次暂付款清理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请相关责任人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清理截止日之前办理还款核销手续或按要求提交《暂付款逾期情况说明及清欠承诺表》。

五、逾期处理

对于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仍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暂付款,财务处需将清理情况汇总并上报学校,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的将根据学校《暂付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以及有关项目暂时冻结不予报账等系列措施。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暂付款清理工作,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教职工,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暂付款清理工作联系电话:83590132或83590230。

  附件:暂付款逾期情况说明及清欠承诺表2023.xlsx

     

财务处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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