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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来源:财务处

 总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经研究,现决定启动我校2021-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教育部专家组预计将于20206月对我校2021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申报情况进行评估;20222023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不进行评估,但需要各单位申报,经过学校审核后,进入教育部项目库。2021-2023年学校每年申报额度预计为1.7亿元。

二、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一)设备资料购置类

1.2021年重点支持方向:一是2020版培养方案中新开设实验项目设备(特别是2022年开设的实验项目配套设备)的购置;二是新建专业实验教学配套的设备购置;三是虚拟仿真资源建设;四是公共教学服务保障所需设备购置;五是跨学科、专业交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2.2022年重点支持方向:一是配套2020版培养方案实验项目设备(特别是2023年开设的实验项目配套设备)的购置;二是公共教学服务保障建设;三是新专业建设配套设备购置;四是教学实验中心整体规划建设;五是跨学科、专业交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3.2023年重点支持方向:一是配套2020版培养方案实验项目设备(特别是2024年开设的实验项目配套设备)的购置;二是教学实验中心整体规划建设;三是公共教学服务保障建设;四是跨学科、专业交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五是专业认证持续改进的设备购置。

(二)房屋修缮类

重点支持为开展本科教学、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文昌校区应以改造项目为主,南湖校区应以维修项目为主。

(三)基础设施改造类

重点支持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三、申报流程及内容

(一)项目申报流程

总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à发展规划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à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规划、重点支持方向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各单位申报项目金额à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审定的金额重新修改申报材料à教育部对项目审核、评审à通过项目入教育部项目库à上报财政部项目审核、评审à入财政部项目库à列入规划和预算。

(二)项目申报材料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4

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6.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附件6

7.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单价》200) —附件7

8.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8

四、组织各二级单位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一)2021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或准备附件4至附件8

2.各二级单位申请使用已入财政部项目库的2020年项目(内容不能修改)的,由学校领导小组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直接列入2021年预算。

(二)2022年和2023年改善办学条件预算申报

1.2022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2.2023年预算:组织各二级单位填写相关材料并汇总填报大类项目文本。

(三)按要求准备相关辅助性资料

根据教育部评审需要,请组织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附件8)准备相关辅助性资料。如设备购置类需提供设备购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学校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求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等。

五、归口管理单位填报注意事项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汇总设备购置类的二级单位的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填写附件1至附件3;由总务部牵头分别汇总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的二级单位申报文本,形成总的申报书,填写附件1至附件3

六、报送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00605日(周五)下班前完成评审,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含二级单位申报文本)送至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行健楼C109),电子版发至邮箱glk@cumt.edu.cn

联系人:崔磊、沈榆峰

联系电话:8359022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2021202220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填报)

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2021202220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填报)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2022202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填报)

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202120222023)》(各二级单位填报)

5.《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120222023)》(各二级单位填报)

6.《子活动申报明细情况表(202120222023》(各二级单位填报)

7.《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单价≥200)2021)》(各二级单位填报)

8.《专项资金申报评审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021)》(各二级单位准备)

9.《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标红色为共性必选指标,其余指标结合实际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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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  

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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