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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16来源:财务处



相关学院、机关部门、直附属单位: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对各高校2018年秋学期以来的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

2018年秋学期以来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办费、水电费等收费情况,特别是应于2020年春学期结束前退还疫情期间多收取的住宿费退费情况。

2、自查方式:

各单位(部门)自查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和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

上报表格和报告纸质版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1125日前报财务处收费管理办公室(地址:南湖校区行健楼C105西室,联系人:郭珂,电话:83590391);电子版发送至guokeke2010@cumt.edu.cn

确无违规教育收费情况的单位(部门)亦须报送总结报告和表格(零报告)。

3、自查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对有瞒报、错报、漏报的单位(部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的通知

2附件2 - 中国矿业大学收费情况自查自报表

  


中国矿业大学财务处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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