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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部关于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15-2017 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来源:财务处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委〔2008〕5 号)、《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15-2017 年)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财务资产部关于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第三个聘期已于 2017 年12 月 31 日到期,经研究,决定进行聘期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现受聘财务资产部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岗位任务与实际贡献相结合,以岗位任务书载明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对岗位聘期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2、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结合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对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侧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实际贡献。

      3、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鼓励员工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创优,取得突出成果。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坚持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考核被考核人在聘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取得的成果等。依据学校规定的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和财务资产部制订的具体岗位职责任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一)德: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和团结协作,以及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

      (二)能: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胜任本职工作情况和开拓创新能力等;

      (三)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等;

      (四)绩: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取得的成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在考核工作量与实际履职情况基础上,考核参与业务研讨、推进财务工作实施、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

      (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聘期考核坚持以德为先,考核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劳动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德、能、勤、廉采取定性考核方式,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绩,采取定量考核方式。主要考核聘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及取得的成果等。

      四、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等次评定基本条件

      1、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在德、能、勤、廉方面无不合格情形,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服务师生等方面做出应有的成绩或贡献的,聘期考核为合格等次。

      2、基本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1)未达到合格条件,但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 60%以上的,认定为基本合格。

      (2)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未达到60%的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聘期内取得优秀成果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可认定为基本合格。优秀成果和重要贡献需经二级单位考核小组提出建议,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不合格等次评定条件

      (1)工作业绩未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上条件的。

      (2)有违反以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违反学校规定,科研课题不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立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聘期内因德、能、勤、廉等原因年度考核有 1 次基本合格的,聘期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有 2 次及以上基本合格,或 1次及以上不合格的,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三)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考核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未满一年的人员,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视为考核合格。

      五、考核方法

      (一)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由学校考核,其他岗位由财务资产部组织考核。

      (二)聘期内岗位级别变动的,按照各级别聘任时间分段折算考核。

      (三)聘期内公派进修访学、挂职、借调的教师在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任务的条件下,其教学工作量、科研经费折算考核,项目和学术成果按所聘岗位要求考核。

      六、组织与管理

      依学校岗位聘期考核统一要求,财务资产部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财务资产部人事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成员主要有财务资产部班子成员、党支部领导成员、工会小组成员、科室骨干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高勇

      副组长:吴刚、李睿、

      组员:贾艳梅、周月荷、张寒、冉洪涛、黄石、曹晓葵、关艳民、崔磊、徐志军、朱涟文、辛良、耿占明

      七、争议处理

      在考核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对考核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向财务资产部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小组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任申诉受理委员会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在下一轮聘任时可聘任原级别及以上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在下一轮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在下一轮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

      (二)连续 2 次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在下一轮聘任时只能聘任原级别以下岗位,连续 2 次聘期考核为不合格者,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做出调整岗位、解聘或辞退建议。

      (三)受到学校处分的教职工按处分有关规定执行。

      九、时间安排 

      (一)2018 年 3 月 26 日,学校布置考核工作。

      (二)2018 年 3 月 26 日—4 月 1 日,财务资产部组织制定考核细则,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备案。

      (三)2018 年 4 月 1 日—4 月 9 日,学校审核各单位(组织)考核细则,向单位反馈意见。

      (四)2018 年 4 月 9 日—4 月 12 日,各专业技术岗员工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 2)或《中国矿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三)以及《财务资产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个人明细表》(附件四)。4 月 12 日上午下班前将以上表格纸质版交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cwxxb@cumt.edu.cn。

      (五)2018 年 4 月 12 日—4 月 16 日,财务资产部公示各专业技术岗人员聘期考核表及个人业绩表。

      (六)2018 年 4 月 17 日—4 月 22 日,公示结束后财务资产部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对学校考核人员提出建议考核结果,并将拟定考核等级反馈给被考核人。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聘期(2015-2017)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下岗位聘期考核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上岗位聘期考核表

      附件4:财务资产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个人明细表

 

财务资产部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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