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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及两处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来源:财务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及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徐州地税局的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日期:2018年3月1日至3月25日

      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无论年所得是否超过12万),请务必于2018年3月25日前办理自行申报,主动纠正并补缴年度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少报漏报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再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对于未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涉税“失信”信息将会被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2、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主要有办税服务厅申报、网上申报方式支付宝客户端申报。建议使用网上申报和支付宝客户端申报方式。

      无论是否首次超12万,均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和支付宝客户端申报,首次超12万人员登录密码:666666;非首次申报人员的密码为111111或者666666,税务局已将密码返回学校,具体请联系各单位办公室。如果以前修改过密码,且密码忘记的,建议使用支付宝客户端申报。

      需申报补交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缴款,也可直接在网上缴款或者使用支付宝客户端缴款

      3、财务资产部已将从徐州地税局获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按单位分类,具体名单将发至各单位人事工作人员,请及时通知名单人员按要求进行申报。

      详细申报流程可参照财务资产部《个税申报流程》(见附件一)。

      解放路办税服务厅地址:解放北路8号,徐州二中东面路口

      联系电话:83706105/83759615

      税务业务服务电话:12366-2

      财务资产部服务电话:83590224

      附件一:《个税申报流程

 

中国矿业大学财务资产部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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